强制执行措施

时间:2024-01-27 01:07:50编辑:轶事君

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措施有:

查询、冻结、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;

扣留、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;

查封、扣押、拍卖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;

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;

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;

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;

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;

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;

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四十八条,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并隐匿财产的,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,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。采取前款措施,由院长签发搜查令。

上一篇:房产证挂失

下一篇:浙江绍兴旅游景点